新闻中心

深圳总部:0755-26406591

深圳市场部:0755-26406591

法尔律师所:0755-26406581

东莞分部:0769-89878075

佛山分部:0757-88034112



行业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7-04
46.4K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处于使用状态的商标,可以申请纳入保护名录予以重点保护。

驰名商标

1) 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

2) 被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

老字号商标

1) 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商标;

2) 被认定为广东省老字号或其他省级老字号的商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国务院商标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
国务院商标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
其他商标

1)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 3 年的纳税额在广东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2)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具有良好的信誉,该商标的价值在广东商标协会统筹开展的商标 价值评价工作中位居同行业前列; 

3)在经营过程中,能给所有者或使用者带来明显高经济收益的商标品牌,该商标品牌价值在广东商标协会统筹组织开展的高价值商标品牌评价工作中位居同行业前列; 

4) 商标权受到严重侵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摹仿、翻译、仿冒、假冒及不正当竞争。





申报材料

在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系统完成材料申报。

https://zd.gdta.com.cn/user/#/main


01
通用必备材料

 《商标注册证》(扫描件); 

 带有该申请商标标识的商品或服务实物、广告照片。

02
专项材料

 驰名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行政裁定或司法判决书;

 中华老字号: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证书及相关公告材料;

 省级老字号:被评定/认定为广东省老字号或其他省级老字号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提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授权使用监管制度,并许可第三方使用 申请商标,办理注册商标许可备案的证明文件。

03
重要佐证材料

 申请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3年的完税证明及减免税证明。

享受国家免税政策的申请人,可辅助提供年度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证明销售规模。

主要经济指标包括被许可人的,还应提交被许可人的资格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时办理商标许可备案的,需提供商标许可备案通知书;

 近3年获得的商标价值评价证明文件; 

近3年获得的高价值商标品牌评价证明文件;

 商标近3年遭受侵害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行政处罚书

商标异议裁定书

商标无效宣告裁定书

法院判决

和解书

正在遭受商标侵害进行维权的行政受理书或立案通知(附上法院诉讼费缴纳证明)等;

 申请商标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可提供被登记注册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的证明文件;

 申请商标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可提供已制定发布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 证明文件;

  申请商标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可提供市、县(区)政府出具的地理标志 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在当地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主或依托第三方建成,且于近3年投入实际使用的,实现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维护、监控 及预警功能的数字化商标管理系统,并制定商标注册、使用、运用、保护、监控、预警及管理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 所有商标申请时都应提供《商标注册证》,但非注册的驰名商标例外。 

  • 属于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第3项“重要佐证材料”并非必须。 

  • 属于省级老字号的,必须提供第3项“重要佐证材料” 项材料。

  • 属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供第3项“重要佐证材料” 项材料,可以提供第3项“重要佐证材料”   项材料。 

  • 纳税额在广东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的其他商标必须提供第3项“重要佐证材料” 项材料;商标价值评价工作中位居同行业前列的其他商标必须提供第3项“重要佐证材料” 项材料;高价值商标品牌评价工作中位居同行业前列的其他商标必须提供第3项“重要佐证材料” 项材料;商标权受到严重侵害的其他商标必须提供第3 项“重要佐证材料” 项材料。


  • 延续申报时,通用必要材料、专项材料无变更的无需重复提供,重要佐证材料应重新提供近三年的证明材料。

  •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附送中文译文, 若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公证的,则提供公证件。






申报程序

受理➡初审➡专家评审➡商保委审议➡公示





申报安排

申报时间:2025年6月23日-9月22日

申报平台:广东商标网-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纳入申请审核系统

注意事项:同一申请人最多申请3条业务(延续申请不受限)





审核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
基础项

1、该申请商标为注册商标
20
2、提供申请商标规范使用、带有该申请商标标识的商品或服务实物照片
20
3、提供申请商标规范宣传、带有该申请商标标识的商品或服务广告图片
20
4、许可第三方使用申请商标,办理注册商标许可备案
10
5、申请商标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具有完整的地理标志授权使用监管制度,且许可第三方使用申请商标, 办理注册商标许可备案
40
加分项1
6、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行政裁定或司法判决
100
加分项2
7、商标价值超过省级行业协会或市(区)商标协会划定的价值指标线的视为位居前列
90
加分项3
8、高价值商标品牌的价值超过省级行业协会或市(区)商标协会划定的高价值商标品牌价值指标线的视为位居前列的材料
90
加分项4
9、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公告或证书
90
10、被评定/认定为广东省老字号或其他省级老字号的公告或证书
40
加分项5
11、申请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3年纳税额,纳税额在省级行业协会划定的纳税额指标线150%及以上的
90
12、申请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3年纳税额,纳税额在省级行业协会划定的纳税额指标线100%-150%之间的
70
13、申请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3年纳税额,纳税额在省级行业协会划定的纳税额指标线 80%-100%之间的
50
加分项6

14、申请商标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巨大,富民效益明显
40
15、申请商标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同时被登记注册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40
16、申请商标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已制定发布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20
加分项7

17、商标遭受抢注的异议、无效申请、行政查处投诉、法院起诉受理材料
10
18、商标遭受抢注的异议、无效成立、行政机关认定构成侵权、法院认定构成侵权的累计 1-2 宗胜诉裁定/决定/判决材料
30
18、商标遭受抢注的异议、无效成立、行政机关认定构成侵权、法院认定构成侵权的累计 3-5 宗胜诉裁定/决定/判决材料
50
19、商标遭受抢注的异议、无效成立、行政机关认定构成侵权、法院认定构成侵权的累计 6 宗及以上胜诉裁定/决定/判决材料
90
加分项8
20、申请人自主或依托第三方建成,且于近 3 年投入实际使用的, 实现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维护、监控及预警功能的数字化商标管理系统,并制定商标注册、使用、运用、保护、监控、预警及管理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20

备注:

1、基础项项目号 5 限定为申请商标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得分项,且项目号 4-5 不累计计分。 

2、加分项 4,即项目号 9-10 不累计算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最高分。

3、加分项 5,即项目号 11-13 不累计算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最高分。 

4、加分项 6,即项目号 14-16 可累计算分。 5、加分项 7,即项目号 17-19 不累计算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最高分。

6、基础项、加分项 1、加分项 2、加分项 3、加分项 4、加分项 5、加分项 6、加分项 7、加分项 8,九项得分之和为总分。 

7、纳税额指标线由省级行业协会在每年申报工作结束后,结合本行业企业纳税整体情况和当年申报企业纳税 情况制定并提交商保委专题讨论确定。 8、商标价值指标线由省级行业协会或市(区)商标协会在每年申报工作结束后,结合本行业/本地区企业商标价值评价的整体情况和当年申报企业商标价值情况制定并提交商保委讨论确定。

9、高价值商标品牌指标线指标线由省级行业协会或市(区)商标协会在每年申报工作结束后,结合本行业/本地区企业高价值商标品牌价值评价的整体情况和当年申报企业高价值商标品牌价值情况制定并提交商保委讨论确定。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