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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局启动商标代理机构星级评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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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局启动商标代理机构星级评定工作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为深入贯彻412日在宁波市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研讨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商标代理机构规范发展,增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商标代理机构与服务对象互惠共赢的良好格局,近日,武汉市工商局实行商标代理机构星级管理,值得学习借鉴。

一、明确评定范围。将在武汉市依法注册登记一年并报湖北省工商局备案,从事商标代理事务中介服务的机构作为星级评定对象,首批确定59家代理机构作为候评对象。

二、规范评定程序。按照自愿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集中评定与日常检查、考核与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个评定程序包括公示候评名单、公布投诉电话、企业自愿申请、进行资质审核、开展实地考核、组织综合评分、公示初评结果、公告评定等级等环节,确保评定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行精细管理。对商标中介组织服务水平、社会诚信、执业能力和服务绩效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将考核内容分解为14项考核指标,按照百分制的标准进行测评打分。60分以上获星级评定资格,得分从低到高划分一星至五星不同等级,在武汉市即将投入使用的市行政服务中心将优先选择三星级以上的商标代理机构入驻。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商标代理机构星级退出制度,对已取得星级资格但出现不良记录的商标代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直接降低星级或取消星级资格,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加强日常经济户口管理和市场巡查,实施动态监管,利用信用监管平台对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信用分类管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执业、不诚信服务等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纳入不良行为名单、警示名单、重点警示名单或国家工商总局全国联网信用黑名单库实行登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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