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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

发布时间:20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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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意产业,作为“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开发、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及就业潜力的产业”,其核心价值在于创造性和创新性,是基于创作者个人创意的一种智力成果,而知识产权正是主体对其创造性劳动成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所享有的垄断权利。

  新思想、技巧和技术等知识智力密集型要素为核心的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掌握和分析创意产业发展中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是解决创意生产力转换和经济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

  创意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 自我保护与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的意识差距明显

  创意企业与员工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但只有不到60%的被调查对象在其创意的素材索取和作品创作、传播过程中考虑到尊重和保护相关方的知识产权问题,而实际进行过专利、已登记著作权检索,“合理使用他人作品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保护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则更少。尤其在时尚设计、建筑设计、音乐、出版、计算机软件等行业。此外由于创意企业行业特征不同,其遭受知识产权侵权形式有所差异。如电脑软件与互动休闲娱乐、电影电视、音乐行业中遭受侵权最多的“盗版与非法下载”,时尚设计企业为“商标侵权”,手工艺行业中的“专利侵权”,广告、建筑设计行业中则存在严重的“剽窃、抄袭”和“强占作品”现象等。

  2 设计类企业居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知识产权保护较弱

  规模小,使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途径和效果受到资源制约的影响,同时缺乏必要的维权与反抗能力,因此更容易遭受侵权。调查显示,57.1%的员工人数在1—5人的小型创意企业未采取过任何针对产品的保护措施。

  3 法律保护不够完善

  通过对遭受侵权原因的调查,发现“法律保护存在真空地带”,“对侵权者惩罚力度不够”及“权利人保护意识和维权知识欠缺”是最主要的三个原因。特别是广告、建筑、时尚设计等行业由于设计作品同质性强,对剽窃、抄袭较难定义,相关法律法规在专利权、版权保护的内容与范围,以及如何界定侵权等方面还留有空白。 所以产业价值链两端的知识产权更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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