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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知识产权资助申报工作7月11日开始

发布时间:2018-07-11
46.4K

关于申报2018年度南山区国内外发明专利等项目的通知

 来源: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时间:2018-07-11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南山区国内外发明专利支持计划、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支持计划、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与认证奖励支持计划已接受申报,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批计划申报时间自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8月12日。  
 
二、申报平台 
 
项目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上(http://sfms.szns.gov.cn)进行在线申报。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

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各支持计划操作规程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各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2、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申报单位在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后,根据短信

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特别说明 
 
1、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2、最近三年累计获得资金扶持额度:  
 
(1)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
 
(2)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 
 
同时,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五、项目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科室:园区发展科,电话:86952852,26653769 
 
项目申报条件及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7月11日 

附资助信息汇总:

1、发明专利资助

(1)国内(含港澳台)授权发明:6000元/件

(2)通过PCT 途径申请的国际阶段发明专利,企事业单位4000元/件,个人1000元/件

(3)美国、欧盟、日本授权发明:3万元/件

(4)其他国家/地区授权发明:2万元/件

2、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

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维持年限达5年及以上(以授权公告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每件一次性

奖励2000元。

3、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与认证奖励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事业单位,分别一次

性给予20万元、15万元奖励;
(2)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授予“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事业单位,分

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3)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荣誉称号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4)上一年度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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