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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版权(著作权)登记补贴5月18日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18-05-15
46.4K


关于申报2018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南山区文产办      时间:2018515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于514日印发《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8)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2018)于颁布之日起施行。2018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资助项目第一批将于518日开始接受申报,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资助项目需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fms.szns.gov.cn

 
二、各单位在申报项目之前,请仔细研读《2018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申报指南》,注意每一类别的申报条件及提交资料,自评条件符合后再进行申报。

 
三、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所处的状态,申请单位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后,须打印完整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两份提交,另一份公司自行留存存档备用。

 
四、本批次申报时间:5189:00起至52418:00止。
 
五、特别提醒:
 
1、根据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的安排,自上年(2017),工业设计行业的主管部门由我办调整为区经济促进局。从上年(2017),我办不再受理工业设计企业的资金申报。请相关企业向区经促局申报资金资助,敬请留意。

 
22018年文化产业重大展会名录继续沿用《文化产业重大展会名录(2016)》。
 
3、申报单位完成网上提交,并修改完善全部资料,我办审核通过后才视为申报完成。各单位应尽早申报,避免截止日期最后几天集中申报,避免到时申报项目太多造成系统无法登录,或造成材料来不及修改,以及不完善来不及补全材料等不必要的麻烦。

 

南山区人民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8515

附版权登记补贴信息汇总

4.2 版权(著作权)登记补贴
资助标准:对获得版权(著作权)登记的,每项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其登记费用和代理费用总额,且最高不超过2500元奖励。

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上年度获得国家、省版权局登记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或者作品著作权登记证的企事业单位为申报主体;
2)每家企业每年该项资助的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
1 《版权(著作权)登记补贴资助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税务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3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单位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询证函)
4 本年度上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 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及本年度至申报日上季度末的完税证明(国、地税按年度开具,共4份)
6 版权(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7 登记费、代理费发票复印件
8 其它附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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