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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南山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

发布时间:2014-10-21
46.4K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

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

法律依据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知识产权与标准战略促进项目分项资金实施细则》、《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操作规程》

办理条件

一、资助内容

        对于区内科技型企业通过知识产权(仅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质押方式在银行取得贷款所产生的中介费用(包含评估费、担保费等)和利息进行补贴。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银行、中介机构(包含且不限于科技服务机构、评估机构、担保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须在区科技创新局申请备案管理,并承诺对加入本项目的企业贷款利息上浮比例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5%;中介机构收取的各项费用总额(包含担保费、评估费、中介费等)不超过实际贷款金额的4%
      
对单个企业中介费用补贴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且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对单个企业利息补贴不超过贷款金额的3%。对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本项资助属于审核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条件
       
(一)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非公开上市企业; 
       
(二)企业须通过区科技创新局认可的银行、中介机构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且贷款担保或反担保方式仅限于知识产权质押和股东(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实际控制人)夫妇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三)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申请材料

1、银行、中介机构备案提交材料
(一)银行需提供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 
(二)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操作流程(包含收费标准)以及中介机构简介。
2
、申请补贴的企业提交材料
(一)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与标准战略促进项目分项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申请表》,生成PDF文档并在线打印;
(二)与中介机构签订的有关合同,相关中介机构评估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原件);
(三)贷款文件(贷款主合同、质押合同、质押登记证明、担保合同(若有)、保险单据(若有)等)(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原件);
(四)中介费用清单及票据,贷款结清证明及利息支付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原件);
(五)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与地方税务登记证(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完税凭证(近三年期末,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原件);
(七)按期填报高新统计报表的证明(区统计局开具);
(八)其它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申请补贴的企业提交的贷款主合同签订日期必须在相关中介机构备案日期之后,否则不予补贴。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进行提交。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决定机关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

事项程序

申请人申报——提交申请材料——形式审查——拟定资助计划——上报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拨付资助经费。

办理时限

以科技创新局通知为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表格下载

网上申报,无表格下载。

受理时间

以科技创新局通知为准

受理地点

网上受理,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材料交至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西座2211

咨询电话

26978511

网上申请

http://sfms.szns.gov.cn/egrantweb/

状态查询

http://sfms.szns.gov.cn/egrantweb/

结果公示

http://sfms.szns.gov.cn/egrantweb/


原文衔接:http://www.szns.gov.cn/publish/kjj/1145/7314/7315/2012081016440345757065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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