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深圳总部:0755-26406591

深圳市场部:0755-26406591

法尔律师所:0755-26406581

龙岗分部:  0755-28895510

东莞分部:0769-89878075

佛山分部:0757-88034112



成功案例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王作伟案总结

发布时间:2013-02-09
46.4K

案情简介:

20111026佛山瑞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深圳市恒兴昌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开模及产品加工合同,约定被告给原告加工皮肤伤口助合器,同时在合同中对产品的要求和交付时间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并申明了被告如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加工出产品应承担的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即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了款项,但被告迟迟未交付合同约定的样品,为此,原告委托我处于516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返还所付款项,终止合同。最终我所的代理意见获得了一审、二审两级法院的认可,使得当事人获得了胜诉的判决。
    在线客服